大熊猫,作为我国的国宝,它那憨态可掬、萌态十足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,不仅让中国人引以为傲,也赢得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喜爱与关注。然而,正因其在全球范围内的稀有与受欢迎,大熊猫的身价水涨船高,也不可避免地吸引了一些心怀不轨的偷猎者觊觎。
然而,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李传才等人分得巨款后不久,他们偷猎大熊猫的事实被揭发,警方迅速侦查,将犯罪分子抓捕归案。1990年12月20日,佛坪县人民法院对李传才等人偷猎、售卖野生大熊猫一案进行了审理。面对国家刚刚将大熊猫列为一级保护动物、各级政府大力宣传保护大熊猫的背景,李传才等人顶风作案、牟取暴利,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 主犯李传才被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主要从犯周明贵因开枪猎杀大熊猫,性质恶劣,被判无期徒刑。其余同案犯分别被判处五至十三年的有期徒刑。即便死缓转无期,李传才也至少要在监狱中度过25年时光。至此,这伙在全国大力宣传保护大熊猫之际顶风作案的罪犯,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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